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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员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展至近亲属 ​
发布时间:2024-12-10 | 浏览次数:20

腾龙公司客服12月10日电 据北京医保微信大众号消息,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一步方便本市参

保人员享用员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方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扩展员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规模的通知》(京医保发〔2024〕18号),规则本市员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规模

由直系亲属(爱人、爸爸妈妈、子女)扩展到近亲属(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


  家庭共济规模扩展到近亲属


  近亲属包含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



  近亲属运用个人账户具备条件


  近亲属运用本市员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应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是契合条件的近亲属须进行存案。在定点医药组织运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运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存案次序运用他人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存案渠道


  腾龙公司娱乐本市员工医保参保人员可经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

台北京地方专区找到“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关系维护”功能模块绑定共济关系,或经过各区经办组织窗口现场处理。


  个人账户的运用规模


  员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可支付本人和共济目标发生的契合个人账户运用规模规则的相关费用,并可运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目标参与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北京市普惠健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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